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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学习《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》和《宜春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》

时间:2017年06月26日来源:市人社局作者:信访法规科点击:
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《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》,首次对信访工作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内容进行明确规定,树立了失责必问、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,构建了信访工作责任体系。6月13日,市委办 市政府办印发

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《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》,首次对信访工作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内容进行明确规定,树立了失责必问、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,构建了信访工作责任体系。613日,市委办 市政府办印发《宜春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》,要求我局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。623日,局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(扩大)会议,认真学习了《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》和《宜春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》并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:

一要精心组织学习。《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》的印发,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,是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之一,是对我国信访制度的进一步完善。通过切实强化责任,认真督查考核,严格责任追究,确保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,对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尤其是干部作风建设,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纽带作用,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,构建和谐社会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精心组织学习,深刻理解内涵,把学习《办法》与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,与学习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结合起来,与正在开展的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结合起来,与做好当前信访工作结合起来,通过中心组学习、召开座谈会、学习研讨等形式,不断强化思想认识,树立鲜明导向。市委市政府印发《宜春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》是对我市信访工作的具体要求,具体部署,要求我们人社干部深刻领会。

二要推动贯彻落实。《办法》将信访工作责任按照主体划分为领导责任、部门责任、属地责任、信访部门责任和工作人员责任,并对各责任主体责任的内容做出具体规定。各级信访部门要主动作为,积极作为,综合运用督查、考核、惩戒等措施,督促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行信访工作职责,把信访突出问题处理好,把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解决好,确保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。《细则》重点强调责任内容、督查考核以及责任追究三方面,对领导班子、科室负责人提出了具体要求。

三是广泛开展宣传。实施信访工作责任制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,《办法》首次对信访工作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内容进行明确规定,解决了实践中理解不一、难以界定和把握不准的问题。充分利用日报、电视台、电台等新闻媒体以及微信、微博、信访今日头条等舆论阵地,广泛开展宣传,强化“有权必有责、有责就要担当、不担当必然问责”的责任意识,激发担当精神,打通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。